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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出租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时间:2018-06-15 15:20:00    点击: 368
     问:我公司将屋顶出租给别的单位搭铁架,用做信号接收器,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1987)财税地字第3号)的规定,关于“房产”的解释,“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因此,企业单纯地出租屋顶,不具有房屋形态,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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