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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时间:2018-05-18 15:37:55    点击: 478
    问:我单位为核定征收企业,我单位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第二条规定,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第六条中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
  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其中,收入总额为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也就是说,核定征收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也应该并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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