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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新入职的员工提供培训,收取的费用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时间:2018-05-09 16:01:20    点击: 365
        问:企业给新入职的员工提供培训,收取的费用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因此,企业给新入职的员工提供培训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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