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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自用的土地是否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时间:2018-05-07 15:41:51    点击: 442
        问:国家机关自用的土地是否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第六条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十条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地和公务用地。
  因此,符合上述规定的国家机关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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