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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庭成员之间房屋权属变更的涉税问题,答案都在这里

时间:2017-11-22 11:12:34    点击: 329
      一、直系亲属之间房产赠与如何征税?
       1.增值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行为,免征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随同增值税一并免征。
       3.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行为,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房产继承、赠与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卖卖的市场价格核定,税率为万分之五。
       5.土地增值税: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6.契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夫妻关系之外的个人之间无偿赠与不动产的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卖卖的市场价格核定,税率为3%。
       二、通过遗嘱继承取得房产如何征税?
       1.增值税: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免征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随同增值税一并免征。
       3.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房产继承、赠与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卖卖的市场价格核定,税率为万分之五。
       5.土地增值税:以继承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6.契税: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税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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