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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与境外总机构之间的资金往来业务是否属于银行同业往来业务?

时间:2017-10-24 10:01:57    点击: 357
    商业银行与境外总机构之间的资金往来业务是否属于银行同业往来业务?
    答:根据财税[2016]70号文第三条规定,境内银行与其境外的总机构、母公司之间,以及境内银行与其境外的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业务属于银行联行往来业务,其利息收入按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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