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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换的契税该怎么缴纳?

时间:2017-09-27 10:33:52    点击: 375
    问:房屋交换的契税该怎么缴纳?
  答:契税是以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关于房屋产权转移的情况大多为商品房、二手房买卖,继承以及赠与。
  房屋交换活动中契税的计税依据并不是房屋的价格,而是房屋的价格之差。区分两种情况:
  1、交换价格相等时,也就是说差价为0,免征契税;
  2、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
  例如、居民老吴有一套两室住房,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与居民老蒋交换成两处一室住房,另外还支付给老蒋换房差价款30万元(假定契税税率4%)。那么此例中契税由老吴缴纳,应缴契税为1.2万元(30万×4%)。
  为了避免缴纳契税,如何鉴定是否属于等价换房,则需要交换双方向所属地税部门提交申请,经核查后认定。对于房屋价格,也并非都是按照交换双方协议价格,而是以办理申报时的市场价或评估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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