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企业咨询

不是所有的拨款都能“税前减除”

时间:2017-08-25 09:08:24    点击: 352
 
  • 上一篇: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应如何会计处理?
  • 下一篇:职工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