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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小额贷款公司发生的贷款利息可否抵扣?

时间:2017-08-07 11:33:16    点击: 388
    问:营改增后小额贷款公司发生的贷款利息是否可以抵扣?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购买方购入的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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