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件扣除刚出之际,就有财税专家“筹划”租父母房子扣除住房租金,只是一直没有得到官方确认。近日,几个省局公开表态可以扣除,一时纷纷转载。
最早的可能是山东省税务局,1月6日《山东税12366热线个人所得税常见问题(六)》第四条:“个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在父母家居住,与父母签订了租赁合同且支付租金,是否可以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答复是“可以。”
安徽省税务局1月11日,“名下无房,住父母的房子,付父母生活费,如签订合同,可否享受租金扣除?”答复:“如情况属实,并支付房租,应该是可以的。”
本馆主为安徽省税务局的答复叫绝,提问者明显在偷换概念,以“生活费”替换“房租”,安徽省税务局没有上当,强调“支付房租”,只有支付房租,才能扣除。
那么,如果真的想租父母房子扣个税,当然是可以的,操作如下:
首先,你在主要工作城市无房且你父母的房子在你的主要工作城市;
其次,你得按照市场价格支付你父母房租,无偿租赁或象征性地给一点钱都不行。《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你和你父母是关联方,你白租你父母的房子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你和你父母的应纳税额都减少了,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纳税调整;
最后,你父母得交税。
增值税: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个税: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还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所以,先算算你父母交的税够不够你少交的个税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