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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关于延期举行部分地区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告

发文文号: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21]19号 发文单位: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 时间:2021-11-02 14:55:00    点击: 749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慎重研究决定,延期举行部分地区和考点原定于11月13至14日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延期考试地区包括: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青海省、北京市、山西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
 
二、延期考试时间将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因考试延期给各位应试人员和考点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考试具体安排将视疫情防控要求随时调整,请各位应试人员密切关注中税协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告,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了解考试信息,并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特此公告。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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