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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税协《注册税务师》会刊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0]0号 发文单位: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时间:2015-09-25 14:51:56    点击: 483

各税务师事务所:
    《注册税务师》杂志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主办的协会会刊,是全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唯一的专业性期刊。自2010年公开发行以来,《注册税务师》杂志得到了各级税协、税务机关和税务师事务所的重视和支持,已成为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主渠道“四刊一报”之一。
    目前,注税行业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税务师事务所必须充分认识注税行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高度重视行业宣传工作,拓展宣传渠道,抓好舆论导向,坚定发展信心,在全社会树立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的良好形象,促进注税行业的快速发展。
    2014年,在各市国、地税局和税务师事务所的支持与配合下,我省圆满地完成了2015年度《注册税务师》杂志的征订工作,受到中税协的充分肯定。2016年度的《注册税务师》杂志征订工作现在正式展开。根据中税协《关于做好等级税务师事务所宣传和注税行业业务开展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10]1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建议各税务师事务所今年征订数量为: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每期50本,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每期30本,AAA级税务师事务所每期20本,其他税务师事务所每期4本。凡已设立分所的事务所,在原征订数量上,每间分所增加1本。
    为能准确、高效地统计各税务师事务所的订购信息,杂志订阅单与杂志订阅款先统一由省注师协会收集汇总,后再报送中税协杂志社。请各税务师事务所在10月31日前,将汇款回执与杂志订阅单(附件一)盖公章后一并传真至省注师协会。(传真:020-81319600,咨询电话:020-81319699)
    杂志信息:
    《注册税务师》杂志为月刊,全年共12期,每期12元,共144元(含邮资)。
    汇款方式:
    收款人: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开户行:建设银行广州市中山二路支行
    账号:44001400504050052155
    汇款时请注明:“《注册税务师》杂志订购款”,如以个人账户汇款请注明所属税务师事务所。
    发票信息:
    1.机打发票:开票时间较长,建议每期订阅10本(含10本)以上的事务所选择。
    2.定额发票:面额144元一张,建议每期订阅10本以下的事务所选择。

    附件一:《《注册税务师》杂志订阅单.xls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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