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选拔注册税务师行业2014年高端人才培养对象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4〕024号)要求,现请你们按如下要求,自愿填报《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训对象选拔申报表》:
一、填报对象
填报对象主要为税务师事务所的中高层执业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且应符合如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勤奋好学,爱岗敬业,本职工作业绩突出。
(2)具有较强开拓创新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实践工作能力、分析研究能力,有较大发展潜力。
(3)已经取得执业注册税务师资格的并在事务所执业3年以上。
(4)在税务师事务所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人员(业务经理、项目经理等)。
(5)具有大学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的当年当月)。
(二)优先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将在后续选拔中给予优先:
(1)近3年工作成绩优异受到省(市)级以上表彰者。
(2)近3年在省(市)级以上各类业务竞赛中获得表彰者。
(3)在省(市)级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过重要研究成果或者学术论文者。
(4)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认定的一级、二级注册税务师。
(5)具有注册会计师、律师或资产评估师资格者。
二、填报要求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根据个人意愿,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选拔申报表》(见附件1)报送至省税协。
(二)填报时请在三期高端业务培训班(见附件2)中选择一期进行报名。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于5月11日前将申报表扫描件发送至省税协培训部邮箱(gd37632888@126.com)或将申报表纸质件邮寄至省税协培训部(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35号之二22楼培训部,邮编:510080),逾期视为放弃。
附件1:《关于选拔注册税务师行业2014年高端人才培养对象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4〕024号)
附件2:《关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14年高端人才培训计划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4〕025号)
附件.rar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