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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税协注册税务师》会刊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税协发[2013]18号 发文单位: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时间:2013-10-12 15:54:46    点击: 379

各税务师事务所:
    《注册税务师》杂志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主办的协会会刊,是全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唯一的专业性期刊。自2010年公开发行以来,《注册税务师》杂志得到了各级税协、税务机关和税务师事务所的重视和支持。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宋兰在2013年度全国局长办公会上充分肯定了《注册税务师》杂志的办刊宗旨和实务特色,自公开发行以来,已成为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主渠道“四刊一报”之一。为了宣传国家税收相关政策法规,探讨注册税务师行业理论,交流工作经验和行业信息,各税务师事务所应订阅一定数量的《注册税务师》杂志赠送当地政府机关及企业客户,借此提高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社会认知度和知名度,促进行业的快速发展。
    在各税务师事务所的支持与配合下,我省完满的完成了2013年度《注册税务师》会刊的征订工作。2014年度的《注册税务师》会刊征订工作现在正式展开。根据中税协《关于做好等级税务师事务所宣传和注税行业业务开展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10]1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各税务师事务所最低征订数量为: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每期50本,AAA级税务师事务所每期20本,其他税务师事务所每期4本。凡已设立分所的事务所,在原征订数量上,每间分所增加2本。
    为了更准确、高效的统计各税务师事务所的订购信息,订阅单与征订款先统一由省注师协会收集汇总,后再向《注册税务师》杂志社提交。请各税务师事务所在11月22日前,先将杂志订阅单(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d37632888@126.com,再把杂志订阅单盖公章后与汇款回执一并传真至省注师协会。(传真:020-37630917,电话:020-87356622)
    杂志信息:
    《注册税务师》杂志为月刊,全年共12期,每期12元,共144元(含邮资)。
    汇款方式:
    收款人: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开户行:建设银行广州市中山二路支行
    账号:44001400504050052155
    汇款时请注明:“《注册税务师》杂志订购款”
    发票信息:
    1.机打发票:开票时间较长,建议每期订阅10本(含10本)以上的事务所选择。
    2.定额发票:面额144元一张,建议每期订阅10本以下的事务所选择。
 
 
 
    附件:《注册税务师》杂志订阅单

    《注册税务师》杂志订阅单2014.xls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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