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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税协发[2013]15号 发文单位: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时间:2013-09-13 17:01:24    点击: 348

广东省各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
    根据行业管理的需要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的年检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度会员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年检时间为2013年9月10日至10月31日,年检所属年度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年检对象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
    三、年检内容
    结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年检工作实施办法》以及上年度年检情况,突出以下年检重点:
    (一)执业质量情况。鉴证报告及工作底稿是否符合国家税务局总局、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的有关规定。
    (二)财务管理情况。是否做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准确;着重检查事务所经营和纳税情况。
    (三)继续教育培训情况。是否参加中税协网上继续教育或面授培训,继续教育年度综合成绩不合格的执业注册税务师,年检不予通过。
    (四)其他应予以年检的内容。
    年检的同时对AAA、AAAA、AAAAA级事务所进行复核检查。AAA、AAAA、AAAAA级事务所需提供以下材料:1、2012年度会费交纳凭证(复印件);2、2012年度纳税完税凭证(复印件);3、委托人满意度调查问卷(10份,在http://www.gdcta.net/下载)。以上要求上报的年检材料,由事务所于9月30日前直接报送到省税协。
    检查结束后,对符合标准的事务所将予以认定及公示,并颁发2012年度等级认定牌匾。
    四、年检方式及范围
    (一)团体会员及执业会员自查
    团体会员及执业会员要做好自查,主动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于9月30日前,在《广东省注册税务师行业信息化管理系统》申报年检。
    系统操作如下:登录http://gdzs.taxcom.cn/,进入“年度检查”,分别上报“事务所年检”“执业税务师年检”,选择年检年度为“2012年”。
    (二)省税协的检查和抽查
    省税协将在事务所自查基础上进行检查和抽查。除对AAA、AAAA、AAAAA级事务所进行全面检查外,还要对非等级事务所进行抽查。
    (三)非执业会员年检
    非执业会员年检,提供以下材料:1、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年检登记表(在http://www.gdcta.net/下载);2、资格证书、非执业会员证书原件,直接到省税协办理。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35号之二22楼会员部。
    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年检各项工作,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资料。省税协将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实地检查等工作,以促进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O一三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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