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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税务师事务所业务助理人员参加中税协网校学习的通知

发文文号:[0]0号 发文单位: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时间:2012-07-02 10:46:54    点击: 386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了规范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行为,提高事务所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2011年业务助理远程教育培训与考试办法的通知》(中税协发[2011]083号)和《广东省税务师事务所业务助理资格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要求广东省税务师事务所助理人员参加中税协网校的培训学习。
    一、培训对象
    税务师事务所业务助理人员。
    二、 培训内容
    注税行业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实用性技能和职业规范常识课程(具体课程内容见附件2)。
    三、 培训费用   
    业务助理人员今年(2012年度)的网校培训费用为50元。根据有关规定直接向中税协网校缴费。省税协不代收也不另外收取任何费用。学习成绩不合格的人员,年度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后仍然不合格者,需向网校再次交费后,重新开始学习。
    四、  培训时间
    业务助理人员从现在起登录中税协网校网站直接报名。按照中税协网校的有关规定自行上网参加学习和考试。课程从8月25日起正式开通。
    五、  报名地址
    登录中税协网校(www.cctaa-wx.cn)网站。
    咨询电话:4006997070   010-68458551
    七、税务师事务所业务助理资格备案申请时间
    经过网校规定的学时和课程学习且综合成绩合格并打印成绩单后,填写税务师事务所业务助理资格备案申请表(详见《广东省税务师事务所业务助理资格备案办法(试行)》附件),每年的7月份统一向协会申请备案。
    八、报名事项
    (一)业务助理人员参加中税协网校学习,是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要措施。各税务师事务所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有关人员报名学习。
    (二) 请各税务师事务所在7月20日前将本所助理人员名单(附件3)报送省税协,并在7月31日前将已在中税协网校报名参加学习的助理人员名单(附件4)报送省税协培训部邮箱:gd37632888@126.com
 
    附件1:《关于2011年业务助理远程教育培训与考试办法的通知(中税协发[2011]083号)》
    附件2:2012年后续教育课程设置
    附件3:税务师事务所业务助理人员名单
    附件4:已报名中税协网校学习的业务助理人员名单

    附件下载.rar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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