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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0]0号 发文单位:佛山市财政局 时间:2012-06-19 08:44:45    点击: 361
    为保证我市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12年度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适用范围、组织领导,以及考试报名条件、科目、考点设置等要求按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2005年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发〔2005〕100号)有关精神执行。中央单位所属会计人员依据本部门规定破格条件报名的,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同意,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为考生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18日至6月30日。
    2.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按照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1)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kzp.mof.gov.cn),并按规定的报名流程、要求录入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后交单位审核盖章,然后持报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师等财会类中级资格正式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
    (2)我市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地点: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26号三楼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确认时间:2012年7月3日至7月5日(工作时间)。
    (3)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到8月31日。
   (三)报名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函》(粤价函〔2006〕629号)精神,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按100元/人的标准收取考务费,不得收取其他考试报名费。
   (四)考试时间:
    高级会计实务:10月28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五)考试用书
    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使用由财政部新修订的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在“报名确认”时进行现场征订。
    1、征订组织管理
    我市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由佛山市会计学会负责。
    2、征订原则
    坚持考生自愿原则以及为考生服务的宗旨。
    3、征订书目
    (1)《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2012)》,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定价:20元);
    (2)《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辅导用书(2012)》,中国会计学会编,大连出版社出版(定价:48元)。
本书由中国会计学会组织有关专家编写,紧扣考试大纲,内容权威,教材的内容与大纲规定一致,难易程度适中,便于考生学习应考;关注会计实务,均为案例分析题,针对案例中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进行较为详细的分析与提示,为考生参加2012年的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提供辅导和指南。
    (六)成绩管理。
    参加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考试情况研究是否另行划定省的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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