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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实现电子化

发文文号:[0]0号 发文单位: 时间:2011-06-02 15:46:24    点击: 351
    近日,财政部发布《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规定自2011年6月1日起,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采用信息化形式。此举旨在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从业资格跨省级行政区域、部门调转工作,实现会计从业资格调转从传统纸质方式向信息化方式平稳过渡。文件规定,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审核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身份证件、经签字确认的基础信息和继续教育情况等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将其电子信息上传至财政部调转平台,并将上传结果及时告知持证人员。持证人员应在电子信息上传成功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身份证件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或工作证明、户籍证明、居住地证明、暂住地证明)向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调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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