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行业管理

两类人员将可破格纳入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

发文文号:[0]0号 发文单位: 时间:2008-05-29 10:33:18    点击: 328
    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财办会[2008]5号)称,财政部决定将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破格纳入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规划,并将于2008年7月举办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大赛培训班,前期培训2年,采取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的培养方式。集中培训每年一次,首次集训15天,地点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跟踪培训重点是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课题研究。中国会计学会和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对学员的在职学习、研究等情况实行跟踪管理。具体开学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两类人员符合报名条件
  1、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复赛总成绩排名前10的代表队队员。
  2、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复赛笔试成绩排名前20的选手。
  报名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0日
  《通知》要求,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须对符合报名条件的选手出具参加培训的意见和鉴定,并通知选手。由各选手本人填写《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中国会计学会秘书处。报名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0日。中国会计学会审核后,发放录取通知。
 
  • 上一篇: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每年累计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 下一篇:6月1日起 扬州税务中介试行收费标准上下浮动20%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