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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与注税鉴证准则的比较(三)

发文文号:[0]0号 发文单位: 时间:2007-11-14 10:36:41    点击: 364

《注册税务师鉴证准则》和《注册会计师鉴证准则》都规定鉴证标准应具备相关性、完整性、可靠性、中立性和可理解性等质量特征,这项规定的作用,就是运用鉴证标准的特征,评价鉴证所依据标准或称法律依据或技术依据是否具有适当性,核心是如何选择适用的鉴证标准。

  从文字上看,很容易给人一个错觉:《注册税务师鉴证准则》和《注册会计师鉴证准则》有关鉴证标准质量特征是相同的,甚至还可能进一步推断为《注册税务师鉴证准则》借用了《注册会计师鉴证准则》所规定的内容。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本文将详细论述两个准则关于鉴证标准特征的差异。

  鉴证评价标准的规定

  《汇算清缴业务准则》和《损失业务准则》的总则(六)、(八)条款对汇算清缴(财产损失)鉴证的评价标准作出了规定,以《汇算清缴业务准则》的总则条款为例,具体内容是:(六)税务师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对鉴证对象作出合理一致的评价或计量时,应当符合适当的标准。适当的评价标准应当具备相关性、完整性、可靠性、中立性和可理解性等特征。……(八)税务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按照税法及其有关规定开展所得税汇算鉴证业务,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业务准则。

  鉴证评价标准的差异

  正式标准和非正式标准

  所得税汇算清缴(财产损失)鉴证标准是指用于评价或计量所得税汇算清缴(财产损失)鉴证对象的法定确认条件和计量方法。

  按照法律效力级别来说,鉴证标准可以分为正式标准和非正式标准,正式标准是指国家法定标准和行业自律标准;非正式标准是指企业单位内部制定的标准。

  税务的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标准与审计的鉴证标准是不同的,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标准只承认正式标准,而不承认非正式标准。就目前来看,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税务鉴证标准主要适用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20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以及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其他法规。

  税务的财产损失鉴证标准与审计的鉴证标准是不同的,财产损失鉴证标准只承认正式标准,而不承认非正式标准。就目前来看,财产损失的税务鉴证标准主要适用《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第13号)、《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2]第4号)和《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9号)等3个财产损失的特别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和方法。

  在审计上的鉴证标准可以是正式的规定,如编制财务报表所使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也可以是某些非正式的规定,如单位内部制定的行为准则或确定的绩效水平。《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财会[2006]4号)规定,标准可能是由法律法规规定的,或由政府主管部门或国家认可的专业团体依照公开、适当的程序发布的,也可能是专门制定的。采用标准的类型不同,注册会计师为评价该标准对于具体鉴证业务的适用性所需执行的工作也不同。

  下面从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两方面介绍《注册税务师鉴证准则》的有关鉴证标准。

  1.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的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定性标准就是上文所说的正式标准,实际使用的定性标准就是有关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文件的规定。定量标准主要是基本标准,以历史标准和外部标准为辅助标准,计税工资的扣除标准为每人每月1600元,坏账准备的计提标准为5‰等属于基本标准;《税收征管法》关于关联交易纳税调整规定中提到的“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劳务费用”等属于外部标准;注册税务师在2006年度,执行确认2003年度亏损额的鉴证业务,应当按照2003年度的计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960元等属于历史标准。

  2.财产损失鉴证的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定性标准就是上文所说的正式标准,实际使用的定性标准就是有关财产损失的3个税收文件。定量标准仅有基本标准一个类型,不使用历史标准和外部标准。如,《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9号)规定,企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停止实物分房前向职工出售住房,要按国家规定的房改价格收取房款,凡实际售价低于国家核定的房改价格所形成的财产转让损失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其中“按国家规定的房改价格收取房款”中的“房改价格”,就是关于停止实物分房后出售住房损失鉴证的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的差异说明

  税务上的定量标准与审计上的定量标准的差别,主要是前者只使用基本标准,而后者使用的标准有以下三个类型:一是基本标准,或称预先确定好的标准或预算标准。一般包括国家下达的指标、计划,主管部门制定的计划、指标、预算,以及本单位制定的各种详细的计划、指标、定额等。

  二是历史标准。这类指标以以前的实际表现为基础,是对计划、预算、定额等标准的补充。

  三是外部标准,以其他组织单位业绩为评价依据,但应找到一个较为相似的横向比较对象。另外,对于新产品新工艺,由于没有相应的历史资料可以比较,同期同行业又无同类指标可以参考,要评审其经济效益,就得借助于科学技术来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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