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与团体的关系,是大多数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合伙文化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真正完整的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该是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三者具备,而每一个方面都从自己的角度来理解和对待事务所和事务所的精神。不正确处理这三者关系,就不可能形成一个整体,就不能较好地形成事务所组织理念和团队精神。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特殊企业,三者的界限相对模糊。大部分注册会计师既是所有者、经营者,又是劳动者。事务所的这一特殊性决定了事务所虽然按照《公司法》实行了公司治理,但是往往难以形成法人治理结构。这是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体制问题,但又是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合伙文化中的基础部分。解决这个矛盾的可行手段,还是要依靠“共享的价值观”和“人本管理观念”,并要有切实的变革手段。
第一,推行民主化管理。事务所是“知识型组织”,是注册会计师价值体现的载体,不仅仅是个人或团体牟利的工具。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有效管理和长远发展依赖于注册会计师,这是民主管理的内在基础。从外部看,不断增加的机会和快速激烈的竞争,也迫使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越来趋向民主化,因为这是取得竞争优势的惟一途径。
第二,重能力而轻级别。作为文化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自我实现价值在于创造而不在于权力,在于工作而不在于等级。知识和能力构成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价值基础。因此,注册会计师们的报酬,应根据贡献大小而非职位的高低。这将有利于淡化级别和地位竞争,净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保持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人文环境的和谐、协调与美好。这也是优良合伙文化形成的基础。
第三,核心层的自我超越。注册会计师是一项事业,将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是一种“境界”。但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层如果没有正确的理念和远大的抱负,要将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推上光明的道路也不太可能。会计师、合伙人及管理者应该把握好自身的管理角色,实现自我定位、自我约束、自我实现,乃至自我超越,唯一需要做好的就是使事务所内资源各得其所、各尽所长,使注册会计师在各自的岗位上实现自我价值,获得应得的经济的、社会的和自我需要的满足。
“关系”在儒家体系里一直被认为是至关重要的。合伙会计事务所成功的重要前提是,合伙人之间的关系要像家庭成员一样团结,即像一家人一样。
基于我国的合伙文化环境和现实状况,有必要在注册会计师理论和实践中加强合伙关系的管理。合伙制会计事务所应当视员工和合伙人为伙伴,做事一起协商,而不是上下级行政命令。培育合伙精神与提倡适度竞争是辩证的统一。合伙制会计事务所既要提倡合伙精神,又要有一定的竞争气氛。
1.以强化“关系资产”的管理改善合伙关系。“关系资产”存在于人际之间,表现为人际关系的价值。关系资产对于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而言,其内涵主要是通过互信合作,提高事务所的价值。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要在激烈市场竞争中谋求发展和壮大,就必须完善地处理和协调各方面关系,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2.以创造性思维方式改善合伙关系。为了化解合伙人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使合伙人的目标高度一致,可通过制定合伙条款等创造性思维方式协调好合伙人之间的关系。由于合伙人在知识、能力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如何使每位合伙人人尽其才,将成为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改善合伙关系中最重要的组织部分。以创造性思维方式改善合伙关系,就是要根据变化了的环境,在制度理念和手段上不断创造,以更现实更规范更科学的方式,调整各种合伙关系。
3.以战略的眼光改善合伙关系。注册会计师之间、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必须改变传统竞争观念。通过合作达到双赢或共赢。合作意味着合伙,意味着会计师事务所中的每一个成员扮演不同的角色,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优势。除了注册会计师之间需要最大限度的合作之外,会计师事务所之间、事务所与企业之间也需要合作,以战略的眼光,改善新型的合伙关系。
4.以合伙文化为基石发展持久稳固的合伙关系。合伙文化是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价值观、信念和灵魂。一个没有灵魂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是不可能获得持久发展的。优良的合伙文化是一种力量,表现为合伙人之间的凝聚力、激励力、约束力、导向力、纽带力和辐射力。巧妙利用这些文化力,对改善和调整合伙关系将发挥积极作用。
5.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要组织好人力资源,树立重用人才的合伙文化。事务所的人力资源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合伙人的体质,二是合作人的智力,三是合作人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因而组织好人力资源就要从这三方面着手,注意内在因素与外在因素并用,形成有序机制,明确目标和责权,使每一个人能在一个有效的事务所中发挥作用。在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中,在用人问题上要时刻注意创造公平环境。有公平才能有效率,才能团结,才能创造优良的合伙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