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行业管理

西藏税务代理行业取得突破性进展

发文文号:[0]0号 发文单位: 时间:2007-08-08 09:18:40    点击: 359

2007年1月1日,自治区国税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十一五”时期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结合西藏实际,积极支持税务代理行业拓展业务空间,开始在拉萨市区对注册税务师开展涉税鉴证业务进行试点,标志着西藏税务代理业取得突破性进展。

  试点的涉税鉴证业务包括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和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半年来,西藏税务师事务所共代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鉴证业务15家,调增应纳所得税额383万元,调减0.51万元;代理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业务13家,鉴证财产损失额1362万元。涉税鉴证业务的发展不仅给税务师事务所带来了一定的收益,而且能够帮助纳税人享受税法规定的各类税收优惠,防范和化解涉税风险,最大限度地维护其合法权益,降低和节约纳税成本。同时,由于注册税务师对纳税人申报涉税事项依法进行审核鉴证,提高了申报涉税事项的可信度,减少了税务机关直接审核和检查程序,降低了征收成本和执法风险,提高了工作效率。由此可见,税务代理事业在西藏发展前景广阔。

  据悉,税务代理是税务代理人在法定的范围内,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名义,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一种专业行为。与其他省市的税务代理来源于税务机关的脱钩改制不同,西藏的税务代理完全属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由于受西藏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程度的限制,西藏税务代理业起步较晚,直到2003年才正式成立了三家以税务代理为主要业务的税务师事务所。截止到去年年底,西藏注册税务师从业人员只有29人,2006年全行业涉税鉴证业务为空白。

  为了改变2006年以前税务代理主要从事代理记账、申报等简单业务的现状,自治区国税局做了很多努力,通过召开税企以及中介机构三方座谈会、下发《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涉税鉴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与自治区发改委联合出台《规范税务代理收费的通知》等一系列措施,在拉萨市区开展了财产损失和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等涉税鉴证业务的试点,使西藏税务代理行业的发展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针对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自治区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向社会各界大力宣传注册税务师的行业职能作用,提升行业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完善执法准则体系,强化行业监管,借鉴内地行业监管的先进经验,结合西藏实际,建立和规范税务师事务所的档案管理,建立涉税鉴证报告的备案等制度;加强日常检查和行业年检,促进涉税鉴证业务的广泛开展和执业质量的提高。

 
  • 上一篇:我国将诞生首批ACA英国皇家特许会计师
  • 下一篇:广州注册会计师行业签署诚信自律公约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