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行业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启用新版执业证书

发文文号:[0]0号 发文单位: 时间:2007-07-24 10:51:33    点击: 374

卜海涛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的管理,配合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的推广运用,财政部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进行了改版,日前制定并发布了《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由审批机关发放。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审批机关新批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分所)发放证书,一律使用新版证书。旧版证书换发时间另行通知。其中,审批机关作出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决定或会计师事务所跨省迁移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执业证书。

 
  • 上一篇:广州:141家事务所诚信自律签约动员
  • 下一篇:汇算鉴证报告与审计报告的差异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