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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必须建立公积金

发文文号:[0]0号 发文单位: 时间:2007-07-17 09:09:55    点击: 368

昨天下午,针对此前在北京普遍存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不给职员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现象,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文件,强令京城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

  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关于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同时强调,今后,北京地区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职工设立个人账户手续、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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