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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报告被判承担补充赔偿

发文文号:[0]0号 发文单位: 时间:2007-07-09 09:09:19    点击: 360

  “吹牛不上税。”这句俗话被证明是错误的。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为某公司出具虚假的验资报告,帮助公司夸大注册资本,法院作出判决:如果公司无钱还债,会计师事务所要在虚夸的限额内,为该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昨日,张师傅告诉记者,2005年7月,他到武汉某材料公司做业务员。工作几个月后,公司说资金周转困难,要向员工借款,承诺给高利息。几名员工知道公司注册资金有105万元,放心地借钱给公司。张师傅拿出自己的毕生积蓄、准备给儿子买房的28万元,借给了公司。

  去年7月借款到期后,公司一直不还钱。多次讨要没有结果后,张师傅委托了律师,准备将公司告上法院。律师调查的结果让张师傅吓了一跳:这家公司账户上的存款从来没有超过1万元。这意味着,即使张师傅打赢了官司,也可能无钱可拿。

  105万元的注册资金从何而来?律师进一步调查发现,2003年10月,武汉某会计师事务所为该材料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但没有核查该公司的资产凭证,涉嫌虚假验资。去年12月,张师傅将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一并告上法院,要求他们还钱。

  法院认为,材料公司向员工出具借条借款,应承担还款并最高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支付利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法定验资机构,应实施必要的审验程序,对出具的验资报告负责。但该会计所出具不真实的《验资报告》,主观上犯有过错。前日法院判决:材料公司负责归还债务,不足部分,由该会计所在其证明金额的范围内(即105万元),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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