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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注税行业热点展望

发文文号:[0]0号 发文单位: 时间:2007-03-20 10:42:18    点击: 456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下发了《2007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明确了2007年注税行业的主要工作。《要点》指出,2007年将是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年。纵观整个工作要点,以下几大热点工作值得关注。
  《注册税务师暂行条例》提上议程
  《要点》提出,开展注册税务师行业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研究制定《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和《“十一五”时期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配套措施。开展行业立法调研工作,草拟《注册税务师暂行条例》。
   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问题是关系注税行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多年来业内人士不停地呼吁要加快《注册税务师法》的立法步伐。全国政协委员、首都经贸大 学副校长郝如玉教授为了推动注税行业立法进程,已经连续几年在全国政协会议上递交了提案。他认为,无论从注册税务师在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来看,还是从注册税务师行业自身的发展来说,《注册税务师法》立法都已经迫在眉睫。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制定并发布实施《注册税务师法》,形成符合我国现实形势需要的, 能够规范注册税务师行为的法律,给注册税务师确立必要的法律地位,为税务代理行为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丁芸说:“有法可依是 注税行业存在和发展的依据和保证。发展注税行业的核心就是要做到有法可依、依法执业、依法服务。只有明确的法律支持,才能保证注册税务师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业务。由于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注册税务师在执业中畏首畏尾,不能充分发挥其能动作用,其代理结果很难得到社会认可。”
  近些年来,虽经 多方努力,但《注册税务师法》很难进入立法机关的视野。业内人士逐步意识到,《注册税务师法》的制定很难一步到位。有关部门经过深入分析,提出了一条新的立法“路线图”:第一步由国家税务总局先制定部门规章,第二步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条例,待条件成熟后,再提请人大立法。
  2005年底,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极大推动了注税行业的发展,完成了立法“路线图”的第一步。接下来就应该进入第二步,积极争取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条例。因此,开展行业立法调研工作,草拟《注册税务师暂行条例》自然就提上了议程。
  推行两个“准则”规范涉税鉴证
  《要点》提出,要抓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和《企业税前扣除财产损失鉴证业务准则(试行)》的落实工作,促进涉税鉴证业务的开展和质量的提高。
  涉税鉴证业务是《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赋予注册税务师的一类含金量很高的新型业务,近年来发展很快,并已成为注税行业最重要的业务。目前,开展最多的涉税鉴证业务主要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和企业税前扣除财产损失鉴证业务。
   由于注册税务师开展涉税鉴证业务缺乏规范的准则和统一的业务标准,涉税鉴证在推行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大连得威税务师事务所所长郭伟认为,税务师事务所 出具鉴证报告,应达到既保护国家税收利益,又能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还要便于税务机关进行纳税检查时提供有力的证据三个标准。但是目前各个税务师事务所按照各自的标准进行鉴证,出具鉴证报告,经常造成理解上的分歧,极容易引起税务纠纷,不利于税务机关做出准确判断。
  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国家税务 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去年组织专家,在大量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起草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和《企业税前扣除财产损失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并下发到各地管理中心和事务所征求意见,并历经几次修改、完善。有关人士介绍,两个“准则”即将下发实施。
  北京中税广通 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姜金邦介绍,两个“准则”分别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和企业税前扣除财产损失鉴证业务做出了非常细致的规定,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两个“准则”实施后,对规范事务所开展涉税鉴证业务将起到很大的作用,相信涉税鉴证业务质量将会逐步提高。
  《注册税务师收费办法》有望出台
  《要点》提出,与国家发改委协商,制定下发《注册税务师收费办法》。
  业内人士认为,制定全国统一的《注册税务师收费办法》是行业规范发展的需要,是行业多年的呼声。
   有关人士介绍,注册税务师收费目前存在以下弊端:首先是缺乏全国统一的收费标准。虽然很多省市都出台了收费标准,但差异很大。有的是参考其他中介行业的 收费标准,有的则是多年未变,既不适应经济发展水平,也不能客观反映注册税务师的工作价值。其次,由于缺乏收费办法,一方面存在事务所随意要价的现象,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一方面则是出现了各事务所间低价恶意竞争的现象,对行业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
  据记者了解,有关部门和业内人士已经多次对制定《注册税务师收费办法》进行了讨论,形成了一些共识,但也存在不少分歧,还需要深入研究。
   除以上热点问题外,《要点》还提出,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在香港设立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的工作,研究制定境外机构在国内设立涉税服务机构的管理 工作规程,举办全国注册税务师知识竞赛及行业发展高峰论坛,扩大行业在社会上的影响和认知度等。涉税服务市场对外开放是非常敏感的问题,主管部门下一步的举动令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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