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户籍居民:
2020年度(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禅城区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就申报及缴费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
二、申报地点
(一)城镇户籍居民到户籍所属居委会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二)农村户籍居民由所属村委会代办。
三、缴费标准
2020年度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596元/人,特殊困难人员的保险费由政府财政承担,个人无需缴费。
四、申报资料
(一)申报参保:由本户口簿家庭成员持本人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户口簿、同一户口簿家庭成员(或参保人)在佛山市内开户的社保卡或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借记卡)办理。
(二)申报停保:由本户口簿家庭成员持本人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户口簿办理。
(三)变更扣费账户:由本户口簿家庭成员持本人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户口簿、同一户口簿家庭成员(或参保人)在佛山市内开户的社保卡或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借记卡)办理。
注:以上申报资料均需核验原件交复印件;办理人和参保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可提供证明双方直系亲属关系的资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代办;发生户籍迁移的,到迁入地申报,需填写本户口全体家庭成员的资料并注明参保或停保。
五、注意事项
(一)自2019年起,居民医保征收职责划转税务部门,不支持社保卡医保个账扣缴医保费。
(二)2019年度扣费成功的参保人,继续参保且不需变更资料的,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只需确保扣费账户可正常使用并有足额存款缴纳医保费即可。不继续参保的,须在本次申报期内办理停保手续。
(三)2019年度扣费失败的参保人,如需参加2020年度基本医保,需在申报期内重新申报。
(四)符合条件的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优抚等困难群体统一由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申报。丧失困难群体参保资格的人员,如需以普通居民身份继续参保,须自行在申报期内按所属户籍到规定地点办理参保手续。
(五)税务部门将于11月下旬起分批扣缴医保费,请于2019年11月21日前在扣费账户存足金额备扣。
(六)参保人须按时足额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保权利。
(七)如需了解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可登陆禅城区社保局网站或关注“禅城社保”微信公众号查询。
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