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网上扣缴申报服务,有效满足广大扣缴义务人的报税需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将分步上线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并同步停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税(费)客户端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功能。为确保广大扣缴义务人及时下载使用该客户端,并正常扣缴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税(费)客户端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功能
我市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辖区范围的扣缴义务人自2018年8月1日零时起,禅城区、南海区辖区范围的扣缴义务人自2018年9月1日零时起,停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税(费)客户端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功能,其他功能模块正常使用。
二、上线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停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税(费)客户端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功能后,同步上线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扣缴义务人改由该客户端进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的下载途径:通过广东省税务局官网(纳税服务--下载服务--下载专区),或者进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下载专区--下载专区),下载“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三、注意事项
(一)系统切换初期或受业务咨询量增加、集中上门办理等影响,请扣缴义务人根据系统停用功能内容、时间安排,提前切换、熟悉并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避免在纳税征期末集中切换,影响扣缴申报义务的依法履行。
(二)税务机关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等官方渠道发布通知和提示信息,并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培训,请扣缴义务人及时关注,切勿相信不法分子散布的虚假信息。
(三)扣缴义务人在系统下载、纳税申报等环节遇到问题,可在线咨询或拨打全国免费热线电话400-100-7815咨询。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