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税收征收管理

关于印发 《广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财税[2021]39号 发文单位: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时间:2021-12-13 15:31:00    点击: 780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广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实施方案》
 
附件: 《广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实

 
  • 上一篇: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