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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关于启用新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网上申报系统的通知

发文文号:[0]0号 发文单位: 时间:2013-02-21 09:43:36    点击: 51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的要求,省国税局对现有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系统包括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网上申报系统、广东省企业所得税申报系统进行了升级。从2012年7月1日起,我市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统一使用广东省企业所得税申报系统V3.6.3正式版及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
    一、申报功能模块作了如下调整
    1、取消了原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模块下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功能模块。
    2、新申报功能模块为: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大厅“网上拓展”模块下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功能模块。
    二、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流程
    1、查账征收的纳税人按照先申报财务报表再申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表顺序完成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工作。
    2、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可直接申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表完成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工作。

 

    附件1、广东省企业所得税申报系统V3.6.3正式版

    附件2、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网上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附件3、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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