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其他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税函[2022]71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时间:2022-03-30 16:58:00    点击: 576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级地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税总纳服函〔2022〕24号)转发给你们,省税务局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统筹。“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第二批25条举措是税务部门结合纳税人缴费人新需求,在原有类别和事项框架下,新推出的便民办税缴费服务。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便民“春风”常吹常新的重要意义,对分批推出的措施要加强统筹,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积极发挥“春风行动”工作落实10项机制的作用,上下联动,“一盘棋”推进,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对标对表,落实落细。省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第二批)》(详见附件),进行任务分解和工作安排,局内各单位要加强部门协作,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有力推进。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当地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认真研究细化责任分工、创新便民内容,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措施及时落地见效。
 
三、强化宣传,回应关切。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有关工作即将启动,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把握有利时点,组织开展“春风行动”专题宣传,通过邀请主流媒体记者、纳税服务体验师深入基层一线、企业园区开展“沉浸式”体验活动、接龙新媒体宣传、开展网络讲堂等形式,广泛宣传税务部门以“春风行动”推行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办好惠民实事的系列创新举措,百花齐放唱响“春风行动”品牌,让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服务既便利更有感。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解决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多用数据和典型案例说话,讲好春风故事,提升“春风行动”的社会认同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为企业强信心、谋发展、向未来创造更优质的税收营商环境。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第二批).xls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2年3月30日
 
  • 上一篇: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过渡方案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