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其他法规

关于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启用各级税务机关电子印章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9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时间:2018-06-20 15:54:42    点击: 657
    为进一步推进办税无纸化,提升办税效率,优化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以下简称广东省税务局)决定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启用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电子印章(以下简称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电子印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电子印章适用于广东省税务局及其下属各级税务机关在电子税务局依申请或依职权向纳税(缴费)人、扣缴义务人出具各类电子表证单书时使用。
    二、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电子印章是应用数字证书技术模拟实物印章的图形化电子签名,在出具各类电子表证单书时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电子印章样式与各级税务机关实物印章一致。
    四、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提供电子文书真伪查验功能。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 上一篇: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实名认证无纸化办理事项清单2.0版的公告
  • 下一篇: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公告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