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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务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国税发[2013]123号 发文单位: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时间:2013-07-09 10:58:23    点击: 477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务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56号)转发给你们。根据广东省国税系统工作实际,省国税局制定了《广东省国税系统职能转变工作分工表》,请一并遵照执行。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按照税务总局的部署,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督查,扎实推进职能转变工作。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3年7月1日

广东省国税系统职能转变工作分工表

序号

职能转变内容及工作分工

1

减少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对国务院决定取消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任何一级税务机关都不得截留。对税务总局下放管理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有关税务机关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承接、加强规范,把后续监管做到位,既防止放不到位,又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各级税务机关如有自行设立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要立即进行彻底清理。对核准、备案等事项,要细化标准,对外公开,方便纳税人自主办理,不得变相搞审批。强化对税务行政审批权的事前监督、事中监控和事后检查,建立标准明确、程序严密、运作规范、制约有效、权责分明的审批管理制度,坚决防止边减边增,明放暗不放。政策法规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2

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和基层税务机关的工作负担。着力为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减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基层税务机关创造良好工作环境。一是增强税收政策的透明度,加大税收政策宣传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和纳税人关切(办公室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二是增强纳税咨询的准确性,提供权威、规范、及时的咨询服务(纳税服务、办公室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三是增强办税服务的便利性,推行网上申报缴税为主体的多种办税和缴税方式,提高办税效率(征管和科技发展、纳税服务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四是避免税务检查的重复性,整合各种检查事项,实行联合检查,特别是提倡国税局、地税局联合检查,实行一次下户、共同实施、信息共享(稽查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五是全面清理税务机关收费,逐步取消所有税务行政性收费,梳理和公示软件运维公司收费项目并加强监管(督察内审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六是着力减轻基层税务机关的工作负担,清理和规范各种达标、评比、报表资料统计报送和相关检查活动(涉及税收业务部分由征管和科技发展部门牵头、涉及内部行政管理部分由监察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统筹安排工作,避免多头布置(办公室负责);坚持经费安排向基层倾斜(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七是加强技术统筹,优化和整合应用软件,方便纳税人和基层操作(征管和科技发展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3

减少职责交叉和分散。优化职能配置,转变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一是理顺职责关系。按照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理顺各级税务机关内部部门间职责关系(人事部门负责)。省税务局及省以下税务机关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落实税务总局的各项部署(各有关部门负责)。二是转变税收管理方式。根据管理职责和权限,制定风险管理应对策略(各有关部门负责)。对不同规模的纳税人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征管和科技发展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对税务登记、发票发售、税款报缴等基础服务工作,提供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方式,供纳税人自主选择(征管和科技发展、纳税服务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摒弃税收管理员一对多固定管户的方式,转变为以团队作业为主的方式,形成优势互补(征管和科技发展部门负责)。三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根据职责调整情况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大力培养造就领军人才、复合型人才和业务能手,切实解决人才不够用、不适用、不被用的问题(人事、教育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四是加强预算管理。坚持有预算把事干好,无预算不乱干事,严格预算执行,严格按要求做好预算公开(财务管理部门负责)

4

提高服务大局能力。增强大局意识,想问题、办事情既要关注税收自身发展,更要强化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职能,通过税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一是摸清底数。准确掌握纳税人户数及分布、税款缴纳、减免退税等各方面基本情况,为领导决策、指导工作、加强管理提供支持(征管和科技发展、规划核算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二是加强税收分析。做到有深度、有特色,有针对性地反映经济运行态势、结构调整状况,为上级决策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规划核算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三是加强税收政策效应分析。探索建立数据模型和指标体系,科学评价税收政策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积极提出深化税制改革和完善税收政策的建议(政策法规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四是依托信息系统,加强税源监控分析工作,堵塞管理漏洞,促进纳税遵从(规划核算、征管和科技发展、国际税务、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负责)。五是加强税收监管,加大税务稽查力度,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稽查、纳税服务部门负责)。六是推进信息共享,积极获取和提供第三方涉税信息,提高税收管理科学化水平(征管和科技发展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5

加强依法行政。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能,从行为到程序、从内容到形式、从决策到执行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让行政权力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一是加强税务部门制度建设。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异议处理和有效期管理等制度(政策法规部门负责)。二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制度,明确重大决策范围,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建立和落实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办公室、政策法规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监察部门负责)。三是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切实加强税收执法风险防范工作(督察内审部门负责)。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政策法规部门负责)。四是推进政务公开。拓宽公开领域和公开事项,创新公开形式,多渠道、多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公开服务(办公室、纳税服务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6

强化绩效管理。实施绩效管理,激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一是建立和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全面掌握干部日常表现,结合年度考评,建立科学实用的考评指标体系,深入开展绩效考评工作,奖优罚劣(办公室、机关党办、人事部门负责)。二是推进依法行政综合绩效考核试点,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政策法规部门负责)。三是实行效能监督。加强对绩效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绩效管理结果,实施问责制(监察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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