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税收征收管理

佛山市禅城区地方税务局关于2012年双定户定额的公告

发文文号:[0]0号 发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地方税务局 时间:2012-03-16 11:21:52    点击: 775

禅城区各定期定额缴纳地方税费业户(双定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现对2012年度定额暂按上期定额执行的双定户采用公告的方式予以告知,对作出调整定额的双定户,由主管税务机关另行通知。
    对本公告的核定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重新核定。
    另外,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有关规定,因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扣缴不成功,造成未按规定缴纳地方税费的双定户,除需上门补缴税费外,还需缴纳滞纳金和接受罚款处理。敬请各双定户务必在每月15日前存足款项,以确保能依时扣缴税费。

    如需查询详细名单,请留意佛山市禅城区地方税务局网。

    


佛山市禅城区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 上一篇:禅城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简化纸质申报资料报送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