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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度—2023年度佛山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的公示

发文文号:[]号 发文单位: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民政局 时间:2021-12-23 17:32:00    点击: 767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税函〔2021〕1号)有关要求,经市、区级社会组织申报,区民政局初审,市民政局结合日常登记管理情况,对申请条件进行了复核,提出2021年度—2023年度佛山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不含在省登记并认定公布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佛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佛山市民政局对2021年度—2023年度佛山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进行了确认,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29日共7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佛山市财政局(邮箱:fgk@fscz.gov.cn)。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2021年度—2023年度佛山市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
 
2021年度—2023年度佛山市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11个)
 
 
 
 
一、重新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
 
1.佛山市南海区南海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佛山市顺德区勒流慈善会
 
二、登记设立后首次确认取得资格的社会组织
 
3.佛山市顺德区华慧公益基金会
 
4.佛山市顺德区桂洲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5.佛山市顺德区龙江教育基金会
 
6.佛山市顺德区龙江一埠乡村保育基金会
 
7.佛山市顺德区罗定邦中学教育基金会
 
8.佛山市顺德区青云中学教育基金会
 
9.佛山市顺德区容山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0.佛山市顺德区心连心公益慈善协会
 
11.佛山市三水区慈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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