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其他法规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纳税信用评价活动的公告

发文文号:[0]0号 发文单位: 时间:2016-03-08 11:58:49    点击: 587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佛山市地方税务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4年第40号)要求,决定开展2015年度纳税信用评价活动,并将根据纳税人的不同纳税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以鼓励依法诚信纳税。现就此项活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每年度为一个考核周期,本次等级评定活动的考核周期为2015年,评价范围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税务登记(含“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临时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独立核算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不纳入本次评价范围。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范围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期限应连续计算。
  二、2016年4月30日前,市国税局、地税局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通过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门户网站等宣传渠道对外公告。
  纳税信用评价的详细事项,请登录佛山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gd-n-tax.gov.cn)、佛山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fs.gdltax.gov.cn)查阅。国税局咨询电话:12366—1,地税局咨询电话:12366—2。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2月26日

 

 
  • 上一篇:佛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新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的公告
  • 下一篇:关于调整我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