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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升级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0]0号 发文单位: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时间:2013-12-03 15:05:54    点击: 567

佛山市各生产型出口企业:
    我市从8月1日起,生产企业使用的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及税务机关使用的审核系统均进行了升级,在使用新版本出口退税系统的过程,发现了一些问题,现通知如下:
    一、生产企业应将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升级到V11.2版(sp1)
    根据各地反映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对V11.2版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了修改,并下发了出口退税申报系统V11.2版(sp1)补丁,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调整生产企业全部审核反馈带有“200400”年月数据的问题;二是调整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备案计划分配率的有效范围校验。具体详见《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1.2版(sp1)补丁说明》,相关升级文件已挂放在本站“下载专区─软件工具下载”及出口退税频道的“下载服务”栏目,请企业尽快将申报系统进行升级。
    二、收齐前期单证出现出口日期异常情况的处理
    我市在使用新版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时发现,在读入生产企业申报数据后,部分生产企业申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前期单证齐全并且信息齐全明细表》的出口日期为“1899-12-30”,经查,主要是因为企业在将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升级前已完成“收齐前期单证”的操作。由于新版系统了新增“出口日期”栏次(作用是收齐前期单证时可对原录入错误的出口日期进行修改),企业导入旧系统的备份数据后,没有新版本申报系统重新作“收齐前期单证”收齐处理,导致该栏次数据为空,则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在读入数据后自动将时间置为“1899-12-30”,而在完成审核进入历史库后,系统会自动将“收齐前期单证”中的“出口日期”覆盖历史数据,为避免出现上述情况,企业应按以下要求处理:若有收齐前期单证的,企业在导入旧版的备份数据后,必须在“基础数据采集—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中进行前期单证收齐处理,如下图:

    在上图中点“撤销接单”,所有已接单的记录重新撤销后,再点击“修改”或“批量接单”做收齐处理。若企业在收齐单证时发现前期录入的出口日期有误的,请将出口日期修改为正确的出口日期。
    三、其他注意事项
    若企业在2003年后发生过进料加工业务的,都必须先按新办法进行计划分配率备案后,方可进行免抵退税申报,否则,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将无法对企业的申报数据进行审核。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201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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