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其他法规

关于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的通告

发文文号:[0]0号 发文单位:佛山市地方税务局 时间:2013-02-21 09:40:22    点击: 577

尊敬的缴费人:
    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维持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佛人社〔2012〕316号文),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自2013年1月起,缴费基数恢复按照2011年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389元的80%核定。
    特此通告。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上一篇: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征缴标准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等企业新设、变更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