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降本减负、优化服务、规范执法、保障权益、纾困解难、畅通渠道6个方面出台20条举措,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破解难题、提振信心。
据悉,意见将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税费负担放在首位,要求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切实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和浙江省委省政府降本减负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的高效落地。
意见提出,要利用大数据分析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将优惠政策推送给民营企业,帮助企业用足用好优惠政策。同时,创新地提出推进移动办税全覆盖、推进申报集成、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等8项任务,推动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为民营企业提供贯穿全程的最优服务。在“最多跑一次”100%覆盖的基础上,到2019年底前移动办税将全面覆盖纳税人办税事项,基本实现办税“一次也不用跑”,民营企业等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再精简25%以上,纳税记录良好的一类、二类出口企业审核办理正常退税的平均时间从目前的6.18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此外,为让企业专心经营和开拓市场,意见提出要开展包容性执法、规范税务检查,保障民营企业法律救济权利,进一步完善税费政策执行方式。在包容性执法方面,完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行“首违不罚”,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在规范税务检查方面,坚持“无风险不检查、无审批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
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教授王绪强表示,意见的一大亮点在税费政策执行方式的确定上,一方面树立“诚信推定”理念,明确了征纳双方权责边界,还权还责于纳税人;另一方面是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积极培育民营企业新兴经济增长点,有利于民营企业做大做优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