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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税制 营改增助力财税体制改革
发文文号:[0]0号 发文单位: 时间:2017-10-24 10:03:4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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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营改增为“突破口”的税制改革,已经进行到关键时刻。
十九大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表示,要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健全财政、货币、产业、区域等经济政策协调机制。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营改增作为税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和总体改革相辅相成。完善增值税制度又必须大力推进征管创新,以全面提升税收治理能力为目标,来促进企业治理、税收治理、财政治理、经济社会治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表示。
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刘尚希看来,营改增不仅是一项重要的税制改革,更是一项重要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改革,具有多方面的改革效应。
减税明显
细数十八大以来减税降费的大账本,营改增绝对是浓墨重彩的一笔。
从2012年1月开始试点,到2016年5月全面覆盖,截至今年6月,营改增试点将1600多万户营业税纳税人、1000多万自然人、超过2万亿元的营业税转为增值税,累计减税1.61万亿元。其中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已累计直接减税8500多亿元,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同时,营改增在使制造业税负进一步减轻的基础上,加快了企业转型升级,拉长产业链条扩大税基,促进新动能成长和产业升级。
在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看来,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越来越多的纳税人通过主辅分离、服务外包、专业化协作的方式,把研发、设计、营销、物流等内部服务环节从主业中剥离出来,成为独立的创新个体,形成专业服务的发展态势。
“营改增后,公司专门成立了科技研发中心,为企业提供贸易、渠道、技术、物流、对接同行业资源等综合性服务,同时强化了财务核算、规范了经营管理,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了更多优势。”10月16日,广汽丰田物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自2016年5月1日以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已一年有余。营改增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上,成效显著。
据广州市南沙区国税局税政处李桥保介绍,像广汽丰田物流有限公司这样的上规模综合性服务公司,广州南沙自贸区内近期已经崛起了20多家。
“营改增降低了科技研发、科技服务企业税负,有利于增加投入、提高效益,增强科技研发和服务企业发展动力,形成对创新供给的激励。”胡怡建指出。
随着链条深度延伸,税基加速扩大,营改增外溢效应激发经济新活力。营改增红利逐渐释放,有效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引导企业脱虚向实,契合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也对刺激消费、促进消费升级产生积极影响。
“营改增实施以来,98%左右的试点纳税人实现了税负下降或持平;在经济增速整体放缓的情况下,我国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从2012年的44.6%,增长到2016年的51.6%。”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
促进公平
被称为“近30年来中国最宏大的税收改革”的营改增,对于理顺中国财税改革,有着重要意义。
在营改增试点之前,我国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导致税制复杂,重复征税问题突出,制约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在此背景下,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开始试点并进而全面推开。
在业内人士看来,营改增促进了税制横向和纵向的双向公平,横向上,销售商品和服务一视同仁地适用相同税制;纵向上,为了消除因行业、规模等因素而引起的税负差异,大量配套政策相继推出,特别是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企业以及小型微利企业的各类优惠政策都在努力促进实现税制的纵向公平。
“营改增通过将国民经济各行业都纳入环环征收、道道抵扣的链条机制,解决了制造企业外购服务不能抵扣、服务企业外购货物和劳务不能抵扣的问题,为传统产业链的延长拉伸提供了广阔空间,也为新业态的产业分工细化创造了有利条件。”胡怡建表示。
不仅如此,营改增不仅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构建统一简洁税制和消除重复征税、有效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拉长产业链条扩大税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新动能成长和产业升级,带动增加就业等起着重要作用,同时,体制上将增值税统一纳入中央和地方共享范围,在中央与地方之间五五分享,统一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构建起有利于形成统一税法、公平税负、平等竞争的现代增值税基本制度,实施了新旧税制、国税与地税征收管理、中央与地方财政体制转换。
面对未来,胡怡建指出,全面深化改革要在进一步推进税制、体制和法制等制度性改革和建设上有所作为,通过制度建设来全面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税收国际竞争力。在进一步厘清事权与财力划分的基础上,加快建设地方税制体系。积极探索和选择作为支柱性税种增值税的中央与地方分享方式。通过优化税率结构来优化财政体制。
“随着时间的推移,营改增试点扩大税基效应日益明显。2017年,四大行业试点纳税人月均增加20万户,显著高于2016年的月均增加8.4万户。前期试点的‘3+7’行业2017年月均增加11.2万户,同样呈现高于2016年月均增加8万户的态势。”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表示。
十九大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表示,要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健全财政、货币、产业、区域等经济政策协调机制。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营改增作为税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和总体改革相辅相成。完善增值税制度又必须大力推进征管创新,以全面提升税收治理能力为目标,来促进企业治理、税收治理、财政治理、经济社会治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表示。
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刘尚希看来,营改增不仅是一项重要的税制改革,更是一项重要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改革,具有多方面的改革效应。
减税明显
细数十八大以来减税降费的大账本,营改增绝对是浓墨重彩的一笔。
从2012年1月开始试点,到2016年5月全面覆盖,截至今年6月,营改增试点将1600多万户营业税纳税人、1000多万自然人、超过2万亿元的营业税转为增值税,累计减税1.61万亿元。其中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已累计直接减税8500多亿元,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同时,营改增在使制造业税负进一步减轻的基础上,加快了企业转型升级,拉长产业链条扩大税基,促进新动能成长和产业升级。
在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看来,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越来越多的纳税人通过主辅分离、服务外包、专业化协作的方式,把研发、设计、营销、物流等内部服务环节从主业中剥离出来,成为独立的创新个体,形成专业服务的发展态势。
“营改增后,公司专门成立了科技研发中心,为企业提供贸易、渠道、技术、物流、对接同行业资源等综合性服务,同时强化了财务核算、规范了经营管理,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了更多优势。”10月16日,广汽丰田物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自2016年5月1日以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已一年有余。营改增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上,成效显著。
据广州市南沙区国税局税政处李桥保介绍,像广汽丰田物流有限公司这样的上规模综合性服务公司,广州南沙自贸区内近期已经崛起了20多家。
“营改增降低了科技研发、科技服务企业税负,有利于增加投入、提高效益,增强科技研发和服务企业发展动力,形成对创新供给的激励。”胡怡建指出。
随着链条深度延伸,税基加速扩大,营改增外溢效应激发经济新活力。营改增红利逐渐释放,有效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引导企业脱虚向实,契合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也对刺激消费、促进消费升级产生积极影响。
“营改增实施以来,98%左右的试点纳税人实现了税负下降或持平;在经济增速整体放缓的情况下,我国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从2012年的44.6%,增长到2016年的51.6%。”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
促进公平
被称为“近30年来中国最宏大的税收改革”的营改增,对于理顺中国财税改革,有着重要意义。
在营改增试点之前,我国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导致税制复杂,重复征税问题突出,制约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在此背景下,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开始试点并进而全面推开。
在业内人士看来,营改增促进了税制横向和纵向的双向公平,横向上,销售商品和服务一视同仁地适用相同税制;纵向上,为了消除因行业、规模等因素而引起的税负差异,大量配套政策相继推出,特别是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企业以及小型微利企业的各类优惠政策都在努力促进实现税制的纵向公平。
“营改增通过将国民经济各行业都纳入环环征收、道道抵扣的链条机制,解决了制造企业外购服务不能抵扣、服务企业外购货物和劳务不能抵扣的问题,为传统产业链的延长拉伸提供了广阔空间,也为新业态的产业分工细化创造了有利条件。”胡怡建表示。
不仅如此,营改增不仅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构建统一简洁税制和消除重复征税、有效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拉长产业链条扩大税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新动能成长和产业升级,带动增加就业等起着重要作用,同时,体制上将增值税统一纳入中央和地方共享范围,在中央与地方之间五五分享,统一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构建起有利于形成统一税法、公平税负、平等竞争的现代增值税基本制度,实施了新旧税制、国税与地税征收管理、中央与地方财政体制转换。
面对未来,胡怡建指出,全面深化改革要在进一步推进税制、体制和法制等制度性改革和建设上有所作为,通过制度建设来全面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税收国际竞争力。在进一步厘清事权与财力划分的基础上,加快建设地方税制体系。积极探索和选择作为支柱性税种增值税的中央与地方分享方式。通过优化税率结构来优化财政体制。
“随着时间的推移,营改增试点扩大税基效应日益明显。2017年,四大行业试点纳税人月均增加20万户,显著高于2016年的月均增加8.4万户。前期试点的‘3+7’行业2017年月均增加11.2万户,同样呈现高于2016年月均增加8万户的态势。”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