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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动态

大连人大常委会通过税收保障决定

发文文号:[0]0号 发文单位: 时间:2017-06-07 10:40:48    点击: 670

    日前,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税收保障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税务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涉税信息共享、税收协助、服务监督等方面的职责及权利和义务,要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财政和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和社会参与的全社会综合治税新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决定》的通过,标志着大连市税收保障工作在法律层面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决定》共十四条。按照规定,大连市将搭建起统一的税收保障信息平台,由财税部门共同制定涉税信息目录,明确涉税信息的范围、需要提供的程序、方式、标准和时限等内容。各相关单位按照涉税信息目录要求,按时提供相关信息。财政、审计、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不动产登记部门、金融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支持和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履行税收管理职能,并将税收保障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同时,要求税务机关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的涉税信息科学分析、综合利用,不断创新纳税服务方式,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为广大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

    据了解,2014年3月,大连市政府发布了《大连市地方税收保障办法》(以下简称《保障办法》),对大连市各级人民政府、税务机关和与地方税收有关的34个部门、单位开展税收管理、税收协助、税收服务和税收监督等活动作出了具体规定。《保障办法》实施以来,大连市税收保障工作不断推进,市国土与房屋管理局、住建委、公安局等部门陆续与税务机关建立起涉税信息传递机制,政府各部门的协税、护税意识不断增强,集聚各方合力,保障税收及时、足额入库的社会税收共治局面正逐步形成。

    大连市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赵金旭等10名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做出〈关于加强税收保障的决定〉的议案》。大连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作出税收保障决定有利于加强税收协助工作,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促进税收公平。在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的同时,结合大连市实际,大连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起草了决定草案,之后,经大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大连市地税局局长王安栋表示,《决定》进一步推进政府部门的数据共享,是整合资源、提高数据利用率、打破信息孤岛和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的有效途径,更是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建立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促进大连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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