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企业会计准则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文文号:财办会[2018]1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办公厅 时间:2018-03-28 11:43:16    点击: 613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提高财务报告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我们近期草拟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8年2月28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电子版请登录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从“会计司”子频道“工作通知”子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注册会计师处 冯翠平  韩冰 杨国俊
  联系电话:010-68552535   68552934  68552532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电子邮箱:fengcuiping@mof.gov.cn hanbing@mof.gov.cn    yangguojun@mof.gov.cn

  附件:1.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征求意见稿)
  2.《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财办会〔2018〕1号.rar


  财政部办公厅
  2018年1月8日

 
  • 上一篇: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下一篇:关于征求《政府会计准则第X号——负债(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