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塔吉克斯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税函[2008]767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08-09-25 16:17:06    点击: 6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已于2008年8月27日由中国外交部部长杨洁篪和塔吉克斯坦财政部部长纳日穆基诺夫分别代表各自政府在杜尚别正式签署。该协定还有待于双方完成各自所需法律程序后生效执行。现将该协定文本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九月五日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